分類: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2023-12-23 15:44
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其也是有相關審查環節的,但也有對此不是很了解的作者,這不就有問的專利申請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的區別是什么?畢竟是不同的審查形式,因此區別上肯定是有的。下面就針對這一問題給大家詳細說明一下,以供參考了解。
區別一、方式不同
1、形式審查: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件后,首先進行的是形式審查。
2、實質審查:是指國家專利局對申請專利的發明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實質性內容所作的審查。
區別二、時間不同
1、形式審查:在形式審查階段,專利審查員會對申請進行更為詳細的審查,這個過程通常需要1-3個月。
2、實質審查: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是6-18個月,取決于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
區別三、內容不同
1、形式審查:申請書件的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范、簽字/印章是否缺少)、對商標圖樣規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說明的審查、分類審查(對填報的商品/服務項目的審查)。
2、實質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區別四、特點不同
1、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注冊商標的主體資格和申請人申請商標所指定保護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實質審查: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以上就是對專利申請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的區別這一問題的相關介紹了,對此如果還有其它疑問的或者是有相關專利需求的,都可聯系本站學術顧問,會詳細為您解答以及提供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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