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2024-01-07 16:21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專利的申請,其都是有不同的申請方式的,但具體來說還是要結合自身情況來選擇最為適合自己的是最好的。因此有作者問的國際專利申請方式有哪些?下面就這一問題給大家詳細說明一下。
一、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主要途徑
1.直接向目標國家申請
直接向各個國家提交申請,各個國家的專利部門需要對專利獨立進行審批,該方式為傳統方式,適用于專利申請所涉及的國家較少的情況。
2.PCT申請
PCT是PatentCooperationTreaty的縮寫形式,意為專利合作條約,專利合作條約是專利領域的一項國際合作條約;它規定了各個成員國之間在專利申請的提交、檢索及審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項,該方式尤其適用于同時到多個國家申請專利的情況,可以有效地節約程序及費用。
3.巴黎公約途徑
申請人在首次提出本國國家專利申請后12個月(發明或實用新型)/6個月(外觀設計)內可向其他“巴黎公約”的成員國的專利主管機關提交申請,并可要求享受優先權。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專利法》第19條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除PCT申請之外)。
二、巴黎公約途徑
《巴黎公約》方法的優勢是可以更快地獲得授權。
當申請人對盡快授予海外專利有強烈需求時,建議使用巴黎公約的方式,以優先權為基礎進入其他國家,同時也可以考慮申請提前公開,要求實質審查,以加快授權。
巴黎公約方式的劣勢是準備時間短,申請人必須在12個月(發明或實用新型)/6個月(外觀設計)的短時間內準備好境外申請文件和資金。
但由于不同國家對申請的語言和形式要求不同,申請人需要提供不同語言的譯文,并做好相應的程序準備。因此,建議是如果申請人只需要在少數幾個國家尋求專利保護,而其申請人又迫切需要在某個國家獲得專利授權,那么選擇《巴黎公約》的方式更為合適。
比如申請人有相關產品要在某個國家上市,或者產品在某個國家有被假冒的危險,急需專利權來遏制假冒,建議申請人盡快選擇巴黎公約途徑在該國申請專利。
以上就是對國際專利申請方式有哪些這一問題的相關回答了,大家可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選擇與之對應的國際專利申請方式,這樣成功幾率也會大一些。當然具體有需求的,也可聯系本站學術顧問,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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