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2017-08-17 15:56
專利訴訟是指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人民法院進行的涉及與專利權及相關權益有關的各種訴訟的各種訴訟的總稱。專利權屬訴訟是指涉及一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最終歸屬于何主體的訴訟,其在進行訴訟時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本文是對專利訴訟的技巧介紹,僅供參考。
(一)研透專利技術
專利訴訟技術性很強,研究分析并吃透專利技術及與其相關的背景技術是非常重要的。專利訴訟要求律師不僅懂得法律條文及有關規定,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師必須理解專利技術。不懂法律打不好官司,不懂專利技術同樣勝任不了專利訴訟。單從法律條文上是不能解決專利訴訟的有關問題的,特別是在認定某一技術是否構成侵權、是否屬于公知技術、是否屬于顯而易見的技術等等,都需要相當的技術知識。不鉆研專利技術是很難勝任專利訴訟的,因而研透專利技術是專利侵權訴訟成功的前提。
(二)固定侵權證據
對于原告專利權人一方的律師,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權的證據。購買到侵權產品固然重要,但有些侵權產品本身就是假冒他人的產品,上面所寫的生產廠家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侵權廠家。因此,最好直接到生產廠家購買涉嫌侵權的產品,并采取公證取證(必要時進行隱蔽取證),或者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行使其他職責時,順便獲取侵權證據。獲得侵權與侵權數額的證據是原告取勝的關鍵。
(三)巧用訴前禁令
《專利法》第61條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幾乎所有的專利權人都非常關心訴前禁令的問題,因為訴前禁令的效力非常強,幾乎所有的專利權人都希望通過訴前禁令的方式使侵權人訴前停止侵權行為。
要申請訴前禁令,必須具備兩個條件:首先,侵權的證據必須是確鑿的、清楚的,關于侵權的判定也必須是明顯的和有說服力的;其次,要有證據證明。如果不采取訴前禁令,會有無法彌補的損失,多數案件難以滿足后一條件。
(四)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根據筆者的實踐,不建議當事人在訴訟中把損害賠償要求提得過高。《專利法》第60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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