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2019-07-22
書號,只有公開出書時才會使用。想要安排一本書,必須由作者來編寫完成書稿。也就是說作者的安排是在申請書號之前的,但難免出書中途需要換作者。那么,書號下來還能換作者嗎?當然不可以。
書號申請,是要在出書選題申報和審校過程之后,才能辦理的手續。而且書號申請的手續辦理,采用的是實名制,是需要作者提交關于個人以及出書的相關資料的,遞交至出版社,由出版社向新聞出版總署申請cip書號。在新聞出版總署下發cip書號之前,是要完成出書信息的相關登記備案的,一旦下發,說明信息登記已經板上釘釘,幾乎沒有修改的可能性。出書的作者,屬于登記信息,所以當書號下來就不能換作者。
公開出書是正規出書,判斷一本書是正規出書的關鍵是書號,因此,我國對于書號管理制度非常嚴格的,若非如此,由書號查詢到出書信息,我們就難以信任其正規性,其權威性也大大降低。所以,出書作者要按照相關制度來安排出書,不能因為自己需要,就會更改既定的格則。
作為出書的負責人,為了避免麻煩,在開始征集作者時,就盡量避免中途退出或中途換作者的情況。若自己的出書,因特殊情況出現,需要中途換作者,就要在申請書號之前更換,否則就來不及。
書號下來還能換作者嗎?以上就是本文關于該問題的介紹,更多關于書號申請方面的疑問,可以隨時咨詢我們蘭竹文化網的在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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