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2017-05-22
回憶錄是一種自傳體描述,回憶錄的寫法,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歷詳細地寫出一個階段的生活,也可寫一個側面。那么,作者在寫回憶錄前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下文詳細介紹。
一、史料方面的:姓氏來歷(本公司可免費代為查找)、家族溯源、家族重要人物、上三代姓氏、重大事件;二、本人方面的:本人從小到大各種珍貴照片、學業證書、獲獎證書(獎狀獎章),如有文學藝術或自然科學等方面的成就,請提供相關文字或出版過的專著、代表性作品照片或實物。
三、配偶及子女、(外)孫輩、曾(外)孫輩的單人照或全家大合影。
四、按照下列線索在來京前進行預回憶:出生、童年、少年時代(求學或出門謀生)、青年時代(求學、工作)、中年時代(工作)、老年時代,中間穿插戀愛、婚姻及對人生的感悟。必要時,可用紙筆列出大綱,重要事件發生的時間節點預先與家人溝通,以求正式來訪接受訪談時,盡量順暢與減少差錯。
寫作方式:
回憶錄有“公撰”、“私撰”兩種。
公撰
“公撰”是有組織的集體寫作方式。撰者一人的敘述,有一班人馬幫助記錄整理,查找核對資料,分頭撰寫成章。因是組織行為,資金寬裕,檔案材料使用比較方便,在事件敘述上具有原始資料的權威性,同時敘述方式上最講政治,也比較拘謹。但這類回憶錄,忌諱最多。一旦牽扯到事主的歷史作為,則都是相當敏感的,往往不免隱惡揚善,文過飾非,挾加私筆。這是讀者不得不格外留心的地方。
私撰
“私撰”完全是個人化的寫作。因是撰者親歷親為,文責自負,忌憚較少,思想放得較開。而且因為所述之事,情感真切,印象深刻,可以提供具體的細節,所以在敘述上多是以情節生動、描寫細膩見長。坊間流傳熱銷,多為此類。但由于當事人缺乏原始資料的參考,記憶的錯訛之處在所難免,且個人寫作動機各異,表達能力高下不同,所以質量差距很大,存史的價值高低有天壤之別。
以上內容是對作者在寫回憶錄前需要準備的資料及寫作方式介紹,若還有疑問或其他需要,都有可以來蘭竹文化網在線咨詢,我網編輯人員將專業為您指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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