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2017-05-27
江蘇省高級會計師,除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熟悉會計及相關法律法規,系統掌握財會理論和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和解決復雜財會問題的能力;具有一定財會理論水平和指導會計師工作的能力,還應撰寫或翻譯并公開發表財會專業著作和、譯作等。下面是對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評審著作條件介紹,僅供參考。
取得會計師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編或參編財會專業著作或譯作1部(本人撰寫或翻譯5萬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財會專業2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以上。
著作:指取得 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財會專業學術專著或譯作。著作必須具有“三性”(即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全書字數一般要求在 20萬字以上。申報人應為主要編著者,且本人撰寫或翻譯漢字必須在5萬字以上。
:指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的財會專業文章,其內容一般包括摘要、關鍵詞、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參考文獻等六方面。必須具有“三性”(即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全文字數必須不少于2000字。必須有ISSN(國際標準刊號)和(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不包括任何單位出版發行的報紙、集和、增刊、專輯等所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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