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2018-10-13
教育類論著出版是教師評職稱的一項要求。在論著出版時,評審單位規定了參評人需要擔任的作者位置,此位置有主編、副主編和參編之分。至于選擇哪個作者位置與職稱等級有關。若需要論著副主編,那么,教育類論著副主編怎么安排?
教育類論著出版時,兩種方案可安排副主編。第一種方案,就是先有人組織召集人去編寫一本論著,此論著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論著內容方向與自己崗位專業一致;二是論著缺少副主編的位置;三是論著出版的時間與自己需求相符。那當自己找到這樣的信息時,就可以申請成為副主編,參與編寫。不過由于在自己工作或生活就近找到合適的編寫論著并不容易,什么時候有也把握不準,與其干等著沒有準信的方法,不如主動去尋找。第二種方案,就是找合適的論著參編副主編。此時論著選擇標準與第一種方案要求一致。而找到可參編的論著資源,需要找專門人來推薦辦理效率更高,更專業。
教育類論著出版評職稱,多適合采用自費出版的方法,而論著自費出版需要由作者來承擔費用,多在幾萬元左右。若安排多名作者來共同出版,可以分攤一定的經濟壓力。但由于這樣的資源比較緊缺,若你有需求,需要提前辦理,具體可與我們的編輯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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