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職稱評審 發表時間:2022-08-29 瀏覽: 次
各鎮(園區)、縣直各單位、各企業:
為推動全縣工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現將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參加評審、直接認定工程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時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到2022年9月底截止,在上述時間內工作日期間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地點
申報參加評審、直接認定人員的材料報送縣經信局職工教育培訓中心(縣政府綜合5樓509室)。
三、申報對象
廬江縣域范圍內各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工程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含駐廬單位),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申報相關系列專業技術資格。
四、評審標準及評審方式
評審標準按《關于印發安徽省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皖人社發〔2019〕5號)(附件1)規定執行,評審方式為專家評審方式。符合文件規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可申請直接認定工程系列專業技術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定。
五、申報材料
(一)申報參加評審人員,須實提供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附件2),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留存經信局;
2.《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3);
3.《申報 任職資格簡明情況表》一式4份(附件4),加蓋單位紅章;
4.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繼續教育證書,實行聘任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原件現場核驗后退還申報人;
5.申報助理工程師的需獨立撰寫具有一定水平的本專業領域的技術總結2篇;申報技術員的需1篇。
6.單位公示證明(附件5);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張。
(二)申請直接認定人員,須實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實行聘任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原件現場核驗后退還申請人;
2.《合肥市廬江縣大中專畢業生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一式2份(附件6);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張;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3);
六、申報程序
1.個人申請。申報人員下載相關表格,并據實填寫,將原件和復印件分類裝訂,本人簽寫誠信承諾書;
2.單位審核。各單位要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堅持“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公示、審核和推薦上報工作,對申報人提交的各類證書原件進行認真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審核人簽字,自由職業者進行職稱評審,可以由人事代理機構(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履行審核程序。
3.公示。由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對申報人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推薦。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向廬江縣工程技術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開具推薦函申報。
5.廬江縣工程技術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審核。申報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審核后報廬江縣工程技術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審核。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廬江縣工程技術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一次性告知申報人有關情況及需要補正材料,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報。
七、幾個具體問題
1.關于繼續教育學時
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技術員或相應職業資格的驗證近1年繼續教育學時(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課30學時、專業課60學時);具有大學??茖W歷,取得技術員或相應職業資格的驗證近3年(2020年-2022年,不少于270學時,其中公需課90學時,專業課不少于180學時);具有中等專業學校學歷,取得技術員或相應職業資格的驗證《關于印發安徽省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皖人社發〔2019〕5號)規定年限的學時,對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時,實際工作年限不滿驗證年限要求的,按實際工作年限驗證。對通過非社會化評審取得職稱的,在申報社會化評審時,繼續教育學時自2019年度開始計算。未按照要求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的,不得申報職稱,繼續教育學時由縣人社部門審核。
2.關于任職年限
職稱任職年限或任職時間均按周年計算(基本任職年限計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專業技術人員任職年限從聘任之日起算,不實施聘任制的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任職年限從取得資格之日起算。
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得申報且任期相應順延。
3.關于轉系列(破格)評審
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變動的,需按照新崗位相應系列(專業)要求參加同一級別的考試或評審。轉崗任職滿1年,且轉崗前后任職年限累計滿相應要求年限,經單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并取得現崗位工作業績,方可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4.關于非社會化與社會化職稱的銜接
通過非公經濟組織建設工程評審、民營科技評審以及各類非社會化評審等途徑取得的職稱,僅限非公經濟組織使用,該職稱不作為國有企事業單位聘任的依據;在申報社會化評審職稱時,降一級別使用,無需重新換發社會化評審職稱證書。
5.關于評審紀律
對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申報資格,按相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為3年;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予以撤銷,提請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且五年內不得申報職稱,并視情節追究所在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6.關于民營企業職稱申報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廳關于開展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批示。我縣民營企業在職稱申報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及繼續教育條件。即:具有大專學歷,從事相應專業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或具有中等專業學校學歷,從事相應專業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可直接申報助工。對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初級職稱的,僅須完成申報當年繼續教育90學時及轉崗所需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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