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2019-06-18 14:10
專利發明人位置,是評審單位考核一項專利是否有效的標準之一,很多參評人若還沒有意識這一點,就容易出現自己有專利卻拿不到職稱加分的情況出現。但自己署名發明人時,卻發現有重名,那么,專利發明人重名怎么評職稱?
專利發明人,通常署名四個位置,從前到后依次是第一發明人、第二發明人、第三發明人和第四發明人,每個發明人位置都可以分得一定的職稱加分,但越靠前的位置,獲得的加分越高。若自己是某一項專利的發明人,除了自己知道,其他專利發明人知道外,其他人是不清楚的,想要獲得其他人的認可,需要拿出相關的證明材料,雖然會出現重名的情況,但證明材料是有所不同的,身份證也是不同的,到時候可以找相關單位開具證明,也可以找專利負責人認證。
專利發明人出現重名,并不稀奇,但每個人哪怕名字一樣,也是不同的,只要自己參加了一項專利研究和申請授權,總會有證明材料留下來,來證明這是自己,而不是重名的人。
評職稱專利發明人,是評審單位常見的要求之一,但成功在前四位署名并不是太簡單,甚至還要考慮到專利的類型、專利授權證書的時間,以防錯過職稱時間限定,或超出評審單位認定范圍,讓自己辛苦得來的專利,起不到評職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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